党史学习教育事情条例
(202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
常委会集会审议批准
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宣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罗致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凭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作用人、鼓舞人,是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是新时代坚持和生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再起的一定要求。
第三条?党史学习教育事情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生长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党的斗争历程和伟大成绩鼓舞斗志、指引偏向,用党的庆幸古板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立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推动全党全社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第四条?党史学习教育事情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史明理。教育引导党员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原理,从历史中寻经验、求纪律、启智慧,坚定对党的领导的自信,坚定贯彻落实党的立异理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门路。
(二)学史增信。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再起的信心,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配合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三)学史崇德。教育引导党员修养高尚品德品质,重视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做到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
(四)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在磨炼党性上力行、在为民效劳上力行、在推动生长上力行,不绝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斗争本事,掌握历史主动。
第五条?党史学习教育事情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围绕中心、效劳阵势;
(三)坚持以史鉴今、资政育人;
(四)坚持统策划划、开拓立异;
(五)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六)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
第六条?党史学习教育事情坚持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统一、笼罩全党与面向社会相领悟。在党员学习教育中,应当突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事情。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
第二章 领导体制和事情职责
第七条?党史学习教育事情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事情领导小组卖力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催促落实。
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部分凭据职能职责,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相关事情。
第八条?各级党委(党组)担负党史学习教育事情主体责任,领导外地区本部分本单位开展事情,整合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协力。
第九条?下层党组织担负党史学习教育事情直接责任,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第三章 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
第十条?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生长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来源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古板文化相结合的理论和实践,不绝增进对党的立异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看法、科学体系,掌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要领论,坚持好、运用好贯串其中的立场看法要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磨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事情的强大力量。
第十一条?认真学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斗争重大成绩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理解和掌握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焦点的党中央坚持高度一致。
第十二条?全面系统学习党史,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革新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学习党的不懈斗争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认识和掌握党对中国人民、中华民族、马克思主义、人类进步事业、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作出的历史性孝敬。
第十三条?学习和运用党在恒久斗争中积累的名贵历史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立异,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门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立异,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
第十四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继续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再起提供精神力量。
第十五条?树立正确党史观,认真学习党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准确掌握党的历史生长的主题主线、主流实质,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集会、重要人物,正确看待党在前进门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坚决阻挡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
第四章 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法
第十六条?党员应当凭据党章和有关党内规则要求,凭据自身实际,通过阅读党史著作、开展研讨交流、加入教育培训、旅行红色场馆、加入实践运动等形式学习党史。
第十七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党史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
第十八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把党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充分党史课程,富厚党史教育形式,提高党史教学质量。进修班、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强化党史学习内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设置党史课程。团校应当凭据实际情况设置党史课程。
第十九条?下层党组织应当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事情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在生长党员历程中,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党史。
第二十条?用勤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渠道,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推动党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党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一条?用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だ煤酶锩奈,精心设计展览摆设、红色旅游线路、学习体验线路,增强革命古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品德教育。
第二十二条?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重大主题宣传,与新中国史、革新开放史、社会主义生长史、中华民族生长史宣布道育结合起来,增强舆论引导,弘扬主旋律,流传正能量。
做好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党史事件纪念事情,凭据党中央有关划定办妥已故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诞辰纪念运动,开展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和烈士纪念运动。
第二十三条?用好图书、报刊、广播、影戏、电视等流传媒介,用好文学、影视、音乐、戏剧、美术等艺术形式,充分发挥文献档案、红色书信、革命诗词等教育价值,勉励各地利用公共空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通过党史网站(频道)、网上纪念馆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打造党史融媒体作品,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吸引力熏染力。
第二十四条?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等平台,运用报告会、座谈会、知识竞赛、宣讲运动、念书运动等形式,发挥革命英烈、功勋模范、先进典范、时代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创立和群众性文化运动。
第五章 包管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党史和文献部分应当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制定党史和文献事情计划,组织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布道育、党史资料征集等事情。
各地区各部分各单位应当准确纪录外地区本部分本单位党的事情,为党史和文献部分提供资料支持。
第二十六条?增强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做好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师资步队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事情。增强党史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完善党史精品课程库,利用网络平台、线上课堂等形式,共享优质资源。
第二十七条?凭据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原则,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事情步队。大力培养优秀党史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造就一批有影响的党史专家和党史宣讲人才。重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加入党史学习教育事情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委宣传部分、党史和文献部分等应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事情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正确处理历史和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等关系,旗帜鲜明阻挡历史虚无主义等过失思潮和看法,自觉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抹黑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等言行作斗争。坚决阻挡形式主义、权要主义,抵制庸俗化、娱乐化,避免“初级红”、“高级黑”。
第二十九条?党史学习教育事情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充分利用外地条件就地组织开展相关运动,严禁以学习教育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借学习教育搞不当营商运动,硬性摊派征订领导读物、音像制品等学习资料。
第三十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增强对党史学习教育事情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事情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治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
第三十一条?各级党委(党组)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1次党史学习教育事情情况综合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不绝革新党史学习教育事情。
对党史学习教育事情中结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凭据有关划定给予表扬奖励。
违反本条例有关划定的,凭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军队党史学习教育事情划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凭据本条例制定。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卖力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宣布之日起施行。